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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守护好人民群众的ldq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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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海南自贸港的发展和改革,
 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“救命钱”,其使用安全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,关系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主体多、链条长、风险点多、监管难度大,*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。


  《条例》明确了医保基金使用相关主体的职责,包括医疗保障行*部门、医疗保障经办机构、定点医药机构、参保人员等。针对定点医药机构,区分不同违法行为,特别是对于骗保行为,除规定责令退回、暂停或解除医保协议、吊销执业资格等处罚外,还规定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对个人骗保的,与定点医药机构一样,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。


  《条例》公布以来,海南各市县*府和全省各级医疗保障局纷纷组织单位干部、医保经办机构、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集中学习,通过邀请专家等方式,提高学习质量。同时结合4月份的“全国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”契机,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形式,加强《条例》宣传解读。


  曝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典型案例,公布打击欺诈骗保举报方式,首次开通
  据介绍,海南省医疗保障局自组建以来,始终把医保基金监管作为重点工作来抓。通过开展自查自纠、专项治理、国家医保局飞行检查后续处理、二批定点医疗机构省级飞行检查、一批医保经办机构省级飞行检查、专项治理回头看、医保智能审核系统等方式,实现对全省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监督检查全覆盖,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行为高压态势,截止目前共追回医保资金.41万元,暂停医保协议19家,解除医保协议3家,行*罚款6家,移交司法机关1家。


 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下一步,省医保局将持续开展《条例》学习,和打击欺诈骗保的宣传力度,形成社会效应,让全民参与医保基金安全的监督,形成定点医疗机构及参保人等从不敢骗到不能骗、不想骗的转变。重点做好《条例》贯彻落实工作,聚焦“假病人”“假病情”“假票据”等“三假”欺诈骗保问题,结合日常监督检查、现场检查、抽查复查、飞行检查、联合检查、举报投诉等多种形式,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,对欺诈骗保行为零容忍,坚决维护好医保基金安全,守护好人民群众的“救命钱”。

编辑:李小辉

审核:陈文杰来源:中宏网海南您有新闻线索,请联系我们:,邮箱:qio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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